“真心感谢检察机关能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在这个春节能和家里人团聚……”黄某某真诚地说道。在南磜镇南磜村观察第祠堂前,几张桌椅布置成临时会场,检察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村民代表等围坐其中,一场“别开生面”的围屋听证正在进行。2025年8月,黄某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乘载老陈赴圩,途经蓝源村风格子村道时摩托车摔倒在地,造成老陈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黄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该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黄某某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因其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谅解,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和拟不起诉理由等进行阐述,侦查人员就黄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等表现发表意见,老陈家属对黄某某表示谅解。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在了解具体案情后进行了充分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黄某某拟作不起诉的决定。“老陈头部受伤的重要原因就是没有佩戴安全头盔,阿叔公,就快要过年啦,平时出行一定要记得带好头盔,注意骑行安全哦。”“是哦,快过年了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一家人才能过一个‘安心年’!”“我以后出门一定要让家里人戴好头盔。”……听证会结束后,干警们“趁热打铁”,用身边“活生生”的案例向当地村民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延伸讲解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相关罪名及法律后果,温馨提醒村民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