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覆盖面,近日,我院依托在全县107个村(居)委会设立的检察机关法律宣传栏,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宣传。

宣传栏以“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主题, 紧紧围绕《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内容,重点宣传了黑社会性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认定范围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犯罪类型等,公开了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方式,敦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向农村基层、田头乡间进一步推进,向人民群众充分表明了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态度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