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检察要闻
以吾之职 托阳之起 ——记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时间:2021-03-09 16:43:24 新闻来源: 【字号:

  朝阳,是初升的太阳,是灿烂的未来,是美好的前程。少年朝气蓬勃,活力四射,前途无限,但朝阳若遇见乌云,会遮住瞭望的视线;少年若遇到风暴,会阻挡前行的脚步,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便是朝阳的守卫者。我院未检办成立于2016年5月,现有干警均为女性,她们用司法之手,帮助少年面对黎明前的黑暗,保护朝阳冉冉升起。2019年,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获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集体嘉奖;2021年“三八”妇女节前夕,获评梅州市“我心中的三八红旗集体”。

身披铠甲,内心柔软

  法律是检察机关履职的利剑,面对犯罪,削铁如泥。我院未检办干警用秉公执法谱写正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全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8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2件51人,批准逮捕18件32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5件74人,提起公诉24件41人,经法院审理均作有罪判决。其中,受理审查起诉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件11人,涉黑涉恶案件2件17人、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快捕快诉性侵犯罪人员,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有力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法律又让未检干警心存柔软,面对迷途羔羊,循循善诱,面对受伤花朵,带来缕缕阳光。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蕉岭未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严格贯彻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在捕诉前开展社会调查,在讯问时落实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最大限度实行不捕帮教和附条件不起诉,帮助迷途羔羊重返正途。

齐心协力,护航成长

  守护朝阳,我院未检办不仅立足眼前,更放眼未来,与各职能单位建立健全犯罪预防、保护机制。
  建立健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长效机制,与县公安局签订《关于建立办理性侵害案件对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机制的意见》,一次性完成未成年被害人询问、人身检查等侦查取证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未成年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对遭受性侵害犯罪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司法询问、人身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康复治疗、社会救助等实行诉讼“一站式”保护,为受性侵害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保护和救助。
  促进“平安校园”建设,联合县教育局到全县各幼儿园、中小学,就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防范性侵害、维护学生“舌尖安全”等工作开展调研督导。还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作机制(试行)》,建立办理食品药品领域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制定了案件协作机制,共同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形成监督合力,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强化与县妇联的协作,签订《关于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的意见》,就保护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权利方面提出相关意见,双方互相配合维权服务工作。主动邀请县妇联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增进妇联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并共同研究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着力点,共同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不断提升妇女儿童的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

深耕细作,法润幼苗

  法治观念需要从小培养,需要从内感受,需要从外渲染。我院未检办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治宣讲、接受法律咨询、赠送法律书籍,“检察开放日”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等方式,弘扬宪法精神,生动展示法律监督职能,普及未成年人防性侵害、防校园欺凌,自觉抵制毒品犯罪、“两卡”犯罪等法律知识,让法治意识在未成年人心中生根萌芽。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未检干警也同样重视为家长带去法治教育,在社会上营造法治氛围,督促家长务必高度重视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自己和孩子均须提高法治意识,耳濡目染让孩子远离犯罪、远离伤害。
  2020年是特别的一年,新冠肺炎短暂地阻隔了未检干警和同学们的联系。但隔离不隔爱,未检干警灵活宣传方式,拍摄制作了《防疫不松懈,法治伴你行》、《网络陷阱多,未检姐姐来支招》等3期法治宣传“云课堂”小视频,通过新媒体为同学们送上特殊时期的特殊法治课,受到了同学们的“云喜爱”。返校复学后,未检干警又踏上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征途,到蕉华田家炳小学为同学们送上“复学第一课”,到北礤学校为留守儿童送去六一祝福和关怀,到田家炳实验中学助力同学们回归正常的“上课心理”……法治进校园,未检干警从未止步。截止至2020年,我院未检办共开展法治宣传30场(次),受教育人数多达9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3000多份。
  朝阳奋进,未来可期,蕉岭县未检办将矢志不渝担起职责,托举朝阳冲破黑暗,迎接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