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不断提高认罪认罚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保障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我院主动作为、精心组织,专门召开推进会,制定《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简要工作流程》,并及时购置录音录像设备,于近日启动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2022年1月7日,我院在认罪认罚工作区,对一起故意伤害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承办案件检察官向嫌疑人核实认罪认罚权利义务的知悉情况,释明认罪认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后果,并就检察机关认定该案的犯罪事实、罪名及处理意见等作了详细的说明,开示了案件的主要证据。值班律师提供了法律帮助并提出律师意见,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一旁的录音录像设备记录下了全过程,办案人员将对录音录像资料进行封存留档。
下一步,我院将深入探索与实践,进一步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机制,让办案检察官在“镜头下办案”成为“新常态”,不断提高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