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深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近日,我院携手县妇联签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在我院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构建和谐健康家庭模式“支支招”。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对孩子的成长有不可磨灭的影响”“父母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家庭教育指导师根据未成年人父母的情况、履行监护职责的意愿及能力、亲子关系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引导家长树牢“育儿先育己”的家庭教育理念,正视自己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中应当承担的主体责任,学会发现孩子的优点与转变,多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检察官结合涉案未成年人成长经历、监护状况,详细分析了家庭中存在的监护失职问题,就如何正确开展家庭教育向家长进行宣讲并耐心解答他们的提问,鼓励家长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不断督促孩子学法、知法、用法,发现孩子有错误的认识和行为要及时提醒、纠正,加强教育和引导。

接下来,我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持续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的深度融合,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的有益探索,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贡献更多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