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本院决定对曾某某过失致人重伤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时
二、听证会地点
蕉岭县人民检察院五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检察办案人员、侦查员、听证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属、旁听群众
四、有关事项
参会人员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凭“健康码”绿码进入会场,听证会全程佩戴口罩。
特此公告。
蕉岭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4日
蕉岭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曾某某过失致人重伤案公开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来源: 加入时间:2021-06-04 14:59:51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