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
蕉岭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三、参会人员
检察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辩护人、旁听人员
四、旁听人数、报名条件、方法及有关权利义务:
1.旁听人数:10名;
2.报名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预约;
3.报名方法:请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11时前通过电话预约(联系电话0753-7186871),报名时应当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有效信息,经同意后方可参加旁听;
4.有关权利义务: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只能列席旁听,不能发表意见,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注意事项
听证会全程佩戴口罩,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自觉遵守听证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未经批准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蕉岭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25日
蕉岭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信息来源: 加入时间:2023-06-25 17:39:01 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