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蕉岭县“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监督行政公益诉讼案举行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3月7日(星期四)上午9时
二、听证会地点
蕉岭县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三、参会人员
检察办案人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旁听人员
四、旁听人员人数、报名条件、方法及有关权利义务
1.人数:10名;
2.报名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预约;
3.报名方法:通过电话预约(0753-7186326),报名时应当提供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准确的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
4.有关权利义务: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只能列席旁听,不能发表意见,应当遵守听证会场纪律。
五、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自觉遵守听证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未经批准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蕉岭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