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当天,陈某参加外甥婚宴,喝了二、三两白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车辆驶至路旁的花带并与路灯灯柱发生碰撞,致其本人右胫腓骨中段开放性骨折、头部受伤及多处开放性伤口。所幸路人见状报警,陈某得以送至蕉岭县人民医院治疗。抽取的血液样本经鉴定,乙醇成分含量为148.4mg/100ml。
庭审当天,不少村干部及附近村民到场观摩。面对检察官的指控,陈某表示认罪认罚。醉驾的行为不仅给身体带来严重损害,案发8个多月仍未治愈无法走动,也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生活限于困顿,甚至还触犯了刑律,陈某懊悔不已,却为时已晚。陈某危险驾驶一案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庭后,检察官以案释法,向在场群众宣传醉驾相关法律知识。酒后驾车已成为交通安全的第一“杀手”,切勿心存侥幸。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莫添杯上路,路上添悲。该案的办理,取得“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