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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看检察丨以吾之责托起朝阳

信息来源:  加入时间:2024-01-24 11:38:19  点击:

    “孩子如朝阳。以吾之责,托起朝阳,是我们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的使命担当!”不久前,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拿着这份沉甸甸的荣誉,我院未检办负责人感慨道。

司法办案护“未”周全

    我院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以重拳之力雷霆之势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2023年,共批准逮捕15件19人,提起公诉14件14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严格执行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特殊程序和制度,携手社工“量身定制”帮教措施,督促误入歧途的“羔羊”改过自新,开展考察帮教51人次;联合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多个部门签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通过分级处遇、跟踪帮教等多途径,变事后帮教为事前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检爱同行促“未”成长

    我院积极能动履职,主动联合教育、民政、妇联、镇村等部门进行前期摸排调查,对调研摸排发现的29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予以帮扶,构建完善“一童一档”,动态跟踪记录帮扶对象各阶段的成长变化,结合实际出台《蕉岭县人民检察院结对帮扶未成年人实施意见(试行)》,筑牢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保护屏障。秉持司法为民宗旨,挺膺担当,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给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治、转学就业等多元救助,全力释放检察温情,共发放司法救助金9.5万元。

齐抓共管护“未”前行

    “强制报告平台的运行照亮了未成年人‘隐秘角落’,让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不再秘而不发……”我院积极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协作机制,与9家单位共同签订《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上线运行梅州市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智慧平台,多途径向全县各镇村(社区)、医疗机构、宾馆、学校等宣传推广,聚力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注重加强溯源治理,制发检察建议堵住未成年人入住宾馆、出入娱乐场所监管漏洞,运用民事支持起诉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用综合履职构筑未成年人保护防线。同时,对“盲盒”、电子烟等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职,织密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

多维普法助“未”启航

    “特殊学校的孩子需要特殊的法治宣传,所以我们专门编了‘当大灰狼遇见小白兔’系列普法情景剧《不要跟陌生人走》《不要随便摸我》,让孩子们学会用看得见、能感知的方法保护自己……”我院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互联网+”宣传模式做优普法实践,线上,开辟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云课堂”,播撒法律知识种子,制作的《网络陷阱多,未检姐姐来支招》《“家庭教育”这道题,你答对了吗?》等法治宣传视频受到了师生及家长的“云喜爱”。线下,建设了青少年法治教育长廊、朝阳图书角等普法新阵地,选派21名检察干警担任县域内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主题征文、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32场,受教育人数达6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