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为救助申请人钟叔送上司法救助金人民币壹万元,为申请人解决了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困难,彰显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人文关怀,传递司法正能量。

钟叔系钟某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被殴打致轻伤一级,住院治疗花费4万多元,作为家里主要劳动力的钟叔被打伤后,经治疗仍不能正常劳作,休养在家,还辞去了村民小组长的职务,两个子女也因照顾父亲被迫辞工失业,家庭成员均以务农为业,生活陷入困难。申请人未得到任何赔偿,对这个原本不富裕的家庭而言更是雪上加霜。我院公诉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钟叔家庭生活较为困难且未获得任何赔偿和救助,属于国家司法救助范围,遂主动告知钟叔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2018年11月14日,钟叔向检察机关递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

收到申请后,我院当即启动救助程序。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救助申请人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予以救助,又多次与钟叔及其所在村民委员会联系沟通,收集材料,帮助钟叔完善相关申请手续,以最快速度为钟叔申请到救助金,有效缓解了钟叔一家的实际困难,积极传递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