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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钱款不翼而飞 小心身边的“第三只手”

信息来源:  加入时间:2019-06-13 16:21:07  点击:

  蕉岭一女子黄某,利用帮同事小丘回复手机信息之机,盗走同事银行卡里的9000多元。日前,经广东省蕉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黄某与小丘系同事,平日里两人关系不错,甚至小丘银行卡的网上银行功能都是黄某帮忙开通的。后来黄某在帮小丘回复手机信息时,心生贪念,通过手机验证方式修改小丘的支付宝密码,将小丘绑定在支付宝的银行卡里的9000多元多次转账到自己及母亲的支付宝里,并删除了小丘支付宝里的转账记录,还将用于接收银行卡存取款的手机短信提醒号码设置为黑名单,成功盗走了小丘银行卡里的钱款。案发后,黄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收到判决书的那一刻黄某意识到:不劳而获取得的不义之财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踏踏实实努力工作,一步一个脚印,付出自己的汗水,挣得钱才是自己的,花得才安心。
被熟人偷盗财物的案件时有发生,防不胜防。一方面,失主对“身边人”信任度高,疏于防范;另一方面,作案者对失主的情况知根知底,更容易得手。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对待“熟人”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重要密码不轻易告诉他人,勿让心怀不轨者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