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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推动和服务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问题探索

信息来源:  加入时间:2019-09-06 10:00:40  点击:

蕉岭县人民检察院      徐卫斌 陈婷婷

 

  [摘  要] 共建共治共享是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建设方向,深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研究,明确检察机关在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职能地位,顺应社会矛盾的变化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研究和解决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关键词] 共建 共治 共享 社会治理格局 检察机关

  一、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背景提出

  良好的社会治理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美好生活的前提和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是党制定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是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文明建设的现实依据。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体现了党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与精准把握,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是对新时代社会治理发展和创新提出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凝聚了党和全国人民对社会治理探索的集体智慧。在社会治理中,建设、服务、治理三者有机统一,致力于以社会建设为基础、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保障、以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为路径,形成合理的社会结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正是顺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下的一种社会治理体制。

  近年来,我省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积极探索,打造出一批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如:河源市东源县聘请老党员、老政法干部、老退休军人、老教师、老长辈参与调解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选聘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将传统的情理调解与专业调解结合起来,构建“五老一顾问”调解模式。又如:梅州市蕉岭县芳心村探索建立“一核三元、四权同步、多层共治”的村级治理体系,让农民真正成为农村基层治理主体,村民自治从以选举为核心的民主向治理式民主转变,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由“政府管理”向“多元共治”逐步转变。等等。

  二、检察机关在推动保障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面临的现状

  (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对检察工作提出新任务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行动指南。随着我国经济结构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治理面临的形势和环境更为复杂,给社会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挑战。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指出了党和国家事业所处的历史方位,标注了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这就要求检察机关要在充分了解、理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基础上,主动研究、深刻理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密切关注、全面了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对照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确定工作思路、规划检察事业,找准检察工作的着力点。要抓住民生聚焦点,思群众所思、急群众所急,对群众的“痛点”有“痛感”,真正将司法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融入内心,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检察职能的调整对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带来新挑战新机遇

  “共建共治共享”彰显了社会治理理念的新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进行,检察机关原有的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相关人员随同转隶。应当看到,检察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也是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一环。检察职能的调整、机构人员的转隶、监督格局的变革对检察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也给检察机关参与和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带来了新的课题。如何树立检察人员新时代的监督理念?如何解决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现状?如何处理好传统监督业务与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新增监督业务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能否得到有效破解?短板能否得到及时补齐?直接关系到检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能力和水平。面对挑战和困难,只有正视问题,迎难而上,才能实现“转隶就是转机”的愿望,实现新时代检察事业的又一次辉煌。

  三、检察机关发挥职能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建议

  (一)顺应社会矛盾的变化,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

  在刚刚结束的大检察官研讨班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强调,新时代,检察机关只有定好位、把握好新的时代坐标,才能切实谋发展,才可能强弱项、补短板、重自强。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解决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首先要主动研究、深刻理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密切关注、全面了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在检察领域具体体现为,法律监督的供给能力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适应。解决这种不适应,需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融汇在血脉中,用以指导实践、破解难题,真正把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做强、做实、做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的“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要求,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对新时代检察事业与时俱进、继往开来的深入思考,为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路径、提供了基本遵循。检察机关要通过在实践中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检察主责主业,谋取检察工作新的发展

  新时代检察事业与时俱进,必须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强化检察监督职能,推动法律监督实现新发展,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突出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的同时,结合检察办案,深刻剖析黑恶势力等犯罪滋生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和建议,推动完善基层治理。要积极参与中小幼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好涉农、涉劳资纠纷等社会矛盾专项行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监督管理,促进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要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常态化开展检察官“五进”活动,积极防范、妥善处置由利益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引导公民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要积极参与农村和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派出检察室等职能作用,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用法治方式方法化解矛盾。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注入检察工作新的动力

  解决检察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最根本的途径就是深化改革。当前,司法改革到了一个新的重要关头,决不能有丝毫动摇。要增强改革的大局观,坚定改革的政治定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抓紧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加快完善员额管理制度,完善动态调整的员额管理体制,健全员额退出、增补机制,加快完善司法绩效考核制度。加快建设新型办案团队,明确办案团队的业务组织属性。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坚持在专业化建设基础上实行扁平化管理。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在改革逐步深化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权力清单。要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全力配合改革,要按照党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切实担负起配合改革试点的政治责任,进一步配合做好工作,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提升检察工作新的高度

  互联网时代的社会治理,管理信息化、网格化、平台化成为常态,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社会风险、社会矛盾能够发现得早、处置在小、防范未然。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就要树立互联网思维,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善于利用互联网优势,提高执法司法供给质量和效率,更好地参与和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智慧检务建设要以需求为导向,深度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件数据,整合各类数据资源,搭建知识服务平台。统筹研发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科技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持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要建立健全完善政法工作网、“两法衔接”平台等的建设,加强与政法各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资源共享,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实现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要进一步细化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在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中的责任分工,明确各项工作任务时间和任务,建立并完善智慧检务统筹管理机制、综合保障机制和创新发展机制等保障措施。就基层检察院信息化工作而言,在推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远程接访系统、12309检察服务平台等信息化工作过程中,要做到边运用、边总结、边反馈,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最终达到办案质量效率提高、办案能力水平提升。

  四、检察机关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是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推动党建与业务、队建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坚持新发展理念的深刻涵义和重大意义,着力找准检察机关保障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二是必须加强各方内外联动协作。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是一个宏大的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检察机关在参与和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应加强与各方的联系互动,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合力。如: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等工作中,应通过提前介入、召开联席会等形式,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的联系配合,做到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判,确保案件在司法环节的优质高效畅通。又如:在信访工作维稳中,要加强与信访部门、司法所、综治维稳中心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最大限度地整合公共资源,拓宽矛盾化解的途径,在最短时间内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效果。同时,检察机关的办案、宣传、后勤等各部门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服务服从工作大局,做好执法办案、法治宣传、舆情监控、装备保障等各项工作,在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

  三是必须注重执法办案效果“三统一”。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是检验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标准,也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保证,不仅仅对检察机关司法理念的考验,更是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能力的考验。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就必须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既要严格依法律、按程序办事,又不能简单执法、机械办案,而要善于从法律视角和社会视角通盘考虑法理、事理、情理,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如:在办理涉企案件时,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超标的超范围采取财产强制措施等现象发生。又如: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坚持“少捕慎诉、教育感化、观护帮教”原则,对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犯罪情节轻微的涉罪未成年人,通过不捕、附条件不起诉等方式予以感化挽救,等等。当然,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三统一”,还要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开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理念一新天地宽。拥抱新时代,找准新坐标,只有牢牢把握新的时代坐标,才能拥抱检察事业的美好未来。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研究、准确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践行检察发展新理念,积极发挥检察职责,在推动和服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