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钟某于2001年间多次共同实施抢劫,两人双双获刑。2023年初,刑满释放后的冯某因为手里没钱,打起了电缆线的主意,于是找到了昔日的“狱友”钟某以及梁某这个“难兄难弟”商量快速“搞钱”。三人多次从福建武平流窜到广东蕉岭盗窃电缆线并变卖。经鉴定:冯某、钟某、梁某三人多次盗窃所得的电缆线价值人民币1.73万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认为,冯某、钟某、梁某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电缆线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予以采纳,依法追究上述人员刑事责任,判处冯某、钟某、梁某一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要严守法律底线,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义之财取不得,投机取巧行不通,切勿心存侥幸心理,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